广州未婚生育子女后补办结婚证后能否满足生育政策要求?

导语 随着社会婚恋观的发展,存在很多未婚生育的孩子。一般来说,孩子出生后进行生育登记的,而这些父母没结婚就已经出生的新生儿登记吗?

未婚生育子女后,补办结婚证后能否满足生育政策要求?

答: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里法规条款适用的主体是夫妻,未婚生育后再补领结婚证属非婚生育,不符合我省计生法规要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登记】可获广州生育登记在线申请入口生育登记办理指南及相关政策。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