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2024年第三批次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配租租金标准

导语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确定,超出人才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50%以内的部分仍按核定的优惠标准收取,剩余部分建筑面积按市场租金收取,后续租金标准将根据新出台政策适时调整。

  租金标准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确定,超出人才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50%以内的部分仍按核定的优惠标准收取,剩余部分建筑面积按市场租金收取,后续租金标准将根据新出台政策适时调整。租金收费标准如下:

  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个人申请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人才住房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所有人才住房申请须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类人才不要通过中介机构申请以避免受骗上当。

  (四)人才住房配租工作咨询电话:0532-87866669;人才资格申请咨询电话0532-5865975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阳人才住房】可获青岛市城阳区租赁型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入口/时间、配租范围/对象/条件/流程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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