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来江滩吹吹晚风、看一场露天电影、欣赏璀璨绚丽的灯光秀,感受江滩的夜色之美,收获一个美妙的夜晚~
办理流程
一、微信预约:关注并进入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治安(户政)事项→更多→预约→预约办理居民身份证→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二、提交申请: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常住地派出所。
2、提交资料。
(注:如材料不合格,则告知补正)
三、选择领取方式:
1、邮递。
2、现场领取。
四、缴费。
办理流程
一、微信预约:关注并进入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治安(户政)事项→更多→预约→预约办理居民身份证→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二、提交申请: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常住地派出所。
2、提交资料。
(注:如材料不合格,则告知补正)
三、选择领取方式:
1、邮递。
2、现场领取。
四、缴费。
办理流程
一、微信预约:关注并进入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治安(户政)事项→更多→预约→预约办理居民身份证→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二、提交申请: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常住地派出所。
2、提交资料。
(注:如材料不合格,则告知补正)
三、选择领取方式:
1、邮递。
2、现场领取。
四、缴费。
办理流程
一、微信预约:关注并进入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治安(户政)事项→更多→预约→预约办理居民身份证→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二、提交申请: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常住地派出所。
2、提交资料。
(注:如材料不合格,则告知补正)
三、选择领取方式:
1、邮递。
2、现场领取。
四、缴费。
办理流程
一、微信预约:关注并进入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治安(户政)事项→更多→预约→预约办理居民身份证→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二、提交申请: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常住地派出所。
2、提交资料。
(注:如材料不合格,则告知补正)
三、选择领取方式:
1、邮递。
2、现场领取。
四、缴费。
办理流程
一、微信预约:关注并进入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治安(户政)事项→更多→预约→预约办理居民身份证→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二、提交申请: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常住地派出所。
2、提交资料。
(注:如材料不合格,则告知补正)
三、选择领取方式:
1、邮递。
2、现场领取。
四、缴费。
办理流程
一、微信预约:关注并进入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治安(户政)事项→更多→预约→预约办理居民身份证→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二、提交申请: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常住地派出所。
2、提交资料。
(注:如材料不合格,则告知补正)
三、选择领取方式:
1、邮递。
2、现场领取。
四、缴费。
办理流程
一、微信预约:关注并进入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治安(户政)事项→更多→预约→预约办理居民身份证→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二、提交申请: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常住地派出所。
2、提交资料。
(注:如材料不合格,则告知补正)
三、选择领取方式:
1、邮递。
2、现场领取。
四、缴费。
办理流程
一、临时身份证: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持户口薄及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申报单》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分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3、分局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开具《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申办人员凭《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于三个工作日后到分局户政窗口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如资料齐全符合要求,马上可以领取)
二、临时身份证明:
1、前往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等下辖派出所进行申办。
办理流程
一、临时身份证: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持户口薄及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申报单》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分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3、分局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开具《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申办人员凭《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于三个工作日后到分局户政窗口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如资料齐全符合要求,马上可以领取)
二、临时身份证明:
1、前往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等下辖派出所进行申办。
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常住地派出所。
2、提交资料。
(注:如材料不合格,则告知补正)
二、选择领取方式:
1、邮递。
2、现场领取。
三、缴费。
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属地的派出所进行受理。
2、提交材料。
3、完成
4、选择领取方式:①现场领取、②邮递(收费)。
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属地的派出所进行受理。
2、提交材料。
3、完成
4、选择领取方式:①现场领取、②邮递(收费)。
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属地的派出所进行受理。
2、提交材料。
3、完成
4、选择领取方式:①现场领取、②邮递(收费)。
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属地的派出所进行受理。
2、提交材料。
3、完成
4、选择领取方式:①现场领取、②邮递(收费)。
办理流程
1、提交申报:
①、携带相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
②、或携带相关材料向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材料准确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网上警局”网站提出申请。
2、申请人自愿选择邮政快递寄送居住证,或自行到指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领取居住证。
3、网上初审。公安机关网上初审,自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上门审核申请材料核对信息,自上门核对信息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短信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
4、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并按申请人选择的办理方式通过邮寄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发放居住证。
1、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
2、提交资料。(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
3、拿取受理凭证。
4、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因实际操作,可能导致15天无法完成,具体视办理进度为准)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网上警局”网站提出申请。
2、申请人自愿选择邮政快递寄送居住证,或自行到指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领取居住证。
3、网上初审。公安机关网上初审,自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上门审核申请材料核对信息,自上门核对信息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短信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
4、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并按申请人选择的办理方式通过邮寄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发放居住证。
1、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
2、提交资料。(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
3、拿取受理凭证。
4、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因实际操作,可能导致15天无法完成,具体视办理进度为准)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网上警局”网站提出申请。
2、申请人自愿选择邮政快递寄送居住证,或自行到指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领取居住证。
3、网上初审。公安机关网上初审,自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上门审核申请材料核对信息,自上门核对信息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短信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
4、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并按申请人选择的办理方式通过邮寄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发放居住证。
1、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
2、提交资料。(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
3、拿取受理凭证。
4、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因实际操作,可能导致15天无法完成,具体视办理进度为准)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1、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办理点进行办理。
2、递交资料。
3、领取回执。
(注:截止到2019年3月,武汉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指定办理地点为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江汉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硚口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汉阳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武昌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青山区政务中心公安办证大厅、洪山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公安办证大厅、蔡甸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江夏区、黄陂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新洲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开发区(汉南)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和东湖高新开发区政务中心A42号窗口。)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武汉云端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上传申请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审核,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证照卡包”(手机APP)消息推送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办理方式。网上申请通过的,申请人持人员迁移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武汉云端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上传申请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审核,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证照卡包”(手机APP)消息推送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办理方式。网上申请通过的,申请人持人员迁移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武汉云端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上传申请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审核,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证照卡包”(手机APP)消息推送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办理方式。网上申请通过的,申请人持人员迁移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武汉云端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上传申请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立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证照卡包”消息推送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办理方式。网上申请通过的,申请人持落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武汉云端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上传申请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立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证照卡包”消息推送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办理方式。网上申请通过的,申请人持落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请的,应于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登陆“武汉市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实名注册,系统比对确认申请资格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申请资料。
2、申请人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请的,应于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接待服务时间以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和各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规定为准)提出申请,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并填写《武汉市积分入户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资格后,开具《武汉市积分入户受理登记回执单》,将申请材料推送各相关部门审核。
每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积分入户指标认定细则,分别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积分意见。申请人可在平台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依据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入户指标,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于11月下旬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公示。申请人积分分值相同的,依次按照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和在本市登记居住时间排序。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申请人对积分审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积分入户信息平台或受理窗口提出复核申请,负责审核部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维持积分或调整积分的意见。
根据复核情况,将达到积分入户规定分值,可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于12月中旬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公布。
办理落户,可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到受理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其中在网上申请的,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和积分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通过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对核查有问题的,不予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反馈有关部门处理。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后,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云端窗口”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规定的材料照片,后台预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云端窗口”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规定的材料照片,后台预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云端窗口”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规定的材料照片,后台预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武汉市民之家公安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申请人通过“云端窗口”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规定的材料照片,后台预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武汉市民之家公安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武汉市民之家公安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申请人通过“云端窗口”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规定的材料照片,后台预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武汉市民之家公安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武汉市民之家公安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申请人通过“云端窗口”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规定的材料照片,后台预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武汉市民之家公安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云端窗口”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规定的材料照片,后台预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云端窗口”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规定的材料照片,后台预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1、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审核;
3、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4、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办事窗口,在办理窗口收取,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1、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审核;
3、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4、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流程
1、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审核;
3、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4、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3、分局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3、分局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3、分局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3、分局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流程
窗口办。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
网上办。申请人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武汉云端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上传申请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学校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审核,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证照卡包”或“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推送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办理方式。网上申请通过的,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经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6月24日至6月30日】排期
汉口江滩露天电影
▶放映时间:19:10
▶放映地点:五福广场
▶本周排期:
*遇下雨大风天气则取消,具体放映以实际安排为准
汉阳江滩露天电影
▶放映时间:19:00
▶放映地点:鹦鹉洲长江大桥附近
▶本周排期:
*遇下雨大风天气则取消,具体放映以实际安排为准
武昌江滩露天电影
▶放映时间:19:00
▶放映地点:大堤口广场
▶本周排期:
*遇下雨大风天气则取消,具体放映以实际安排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免费电影】可获武汉各江滩免费电影放映时间/地点/排片安排、部分公园广场免费电影放映时间、地点及交通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