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益性岗位采取统一开发,自愿公开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按照自愿报名,统一考察,民主评议的办法进行,对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服从岗位调剂者优先录用。
薛家岛街道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2024年继续开展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现将薛家岛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采取统一开发,自愿公开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按照自愿报名,统一考察,民主评议的办法进行,对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服从岗位调剂者优先录用。
二、岗位属性及数量
薛家岛街道本次共设城镇公益性岗位38个。
三、岗位名称、岗位报名条件、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社区网格服务岗。
(二)岗位报名条件
1、城镇公益性岗位
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薛家岛街道户籍的常住人口或长期居住在薛家岛街道辖区内的西海岸新区户籍人口(同等条件下薛家岛街道户籍的常住人口优先),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按照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规定进行认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5)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以上人员完成登记、认定、年龄年满时限均截止于2024年10月24日)
2、报名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2)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4)有工商注册信息人员;
(5)有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在用人单位正常投缴社会保险的人员(不包括灵活就业社保);
(6)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7)在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担任职务或领取工资报酬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社区网格服务员岗位职责:
全面采集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信息,从事就业创业服务、劳动监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扶残助残、社区网格巡查、社情民意收集、社区服务、安全应急、文明引导、卫生督导、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向居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同时服从并做好街道、所在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待遇和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200元(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退出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服务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找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上岗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薛家岛街道辖区内的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居民户口簿(包含首页、索引页、本人页)、西海岸新区户籍人口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综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两份(附2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一份;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基本情况一份;
3.“二孩妈妈”需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综合考察、民主评议
街道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整体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确定初定人选。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初定人选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全面考察,最终确定拟上岗人选。
(六)体检
上岗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拟上岗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七)组织上岗
城镇公益性岗位拟上岗人选在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街道审核通过后,报区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审批通过后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后上岗。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及时了解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信不畅等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上岗程序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员上岗工作的全过程,在上岗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体检、考察不合格、弃权等形成的空缺,按考察评议结论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用人单位做好上岗人员每日工作安排、日常出勤记录、请销假等工作。在社区(经合社)公示栏长期公布在岗人员名单、岗位职责等信息,按月公开在岗人员考勤考核结果,将其作为补贴发放依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重复补贴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咨询电话:0532--86870182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